賦形劑與添加物

一顆膠囊裡,訴求成分往往不到一半。剩下的是膠囊殼、填充劑、潤滑劑、崩散劑、著色劑, 它們在制度上各有身分,限量寫法完全不同,而且會反過來影響主成分的可用空間。 這一區處理的就是那些「不是賣點但決定得了成敗」的東西。

三種身分,三套規則

同一個物質在配方裡可能是哪一種角色
身分 依據 限量的寫法
訴求成分(營養添加劑)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八) 每日食用量中的總含量上限,例如鈣 1,800 mg
賦形劑(品質改良用劑等)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七)等 濃度或比例上限,且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
加工助劑 加工助劑衛生標準 以達使用目的之最小量為原則,並儘可能降低終產品殘留

這三欄的差別不是分類學問題,是實際會抄錯的地方。 碳酸鈣同時出現在(七)與(八),兩欄的限量一個是每公斤幾公克、一個是每日幾毫克; 硬脂酸鎂是(七),硬脂酸鋅卻是(八)。 判斷依據是它在你這個配方裡的用途,而用途要在查驗登記的成分欄位登載清楚。

加工助劑那條的寫法特別值得記:《加工助劑衛生標準》第三條規定使用量應以可達使用目的之最小量為原則, 並應儘可能於終產品中降低其殘留量。它沒有給你一個數字,而是把舉證責任放在配方端。

母體長什麼樣

6,188 件食品添加物許可證
79% 是輸入許可(4,909 件輸入 / 1,279 件國產)
75 件標示為複方食品添加物
804 筆食品添加物使用限量條文

輸入佔壓倒性多數,這件事對供應鏈的意義比對法規的意義大: 賦形劑斷料時,替代品往往也要重新確認許可證字號與規格。 查驗登記的成分欄位要登載完整配方, 換一支賦形劑就是變更登記的問題。

使用限量條文的類別分布

添加物類別 條文數
(八) 營養添加劑 320
(十) 香料 96
(七) 品質改良用、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 95
(十二) 粘稠劑(糊料) 42
(九) 著色劑 36
(十一) 調味劑 33
(十六) 乳化劑 32
(三) 抗氧化劑 27
(十一之一) 甜味劑 26
(一) 防腐劑 24

營養添加劑那一類佔了 320 筆,是最大的一群。 這解釋了為什麼成分頁的限量幾乎都指向同一本標準: 維生素與礦物質的天花板全部寫在那裡。

最常見的一件事:賦形劑會吃掉主成分的空間

限量條文管的是「其◯之總含量」,算的是元素或有效成分的總量,不分它從哪裡來。 所以當填充劑用的磷酸氫鈣會把鈣帶進配方、 而出現在 47.6% 產品裡的明膠是另一種考量, 這些都要在算天花板時一起放上桌。 實務上更常發生的是體積問題:賦形劑佔掉錠重之後,主成分想加的量壓不進目標劑型。 這不是法規問題,但它跟法規一樣硬。

各成分的限量與計算基準,見三頁的說明。

資料來源與擷取日期

數字每日更新,引用請一併標註擷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