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原蛋白與口服美容:保健功效列舉裡沒有皮膚,所以這一類沒有小綠人可拿

口服美容這一類的難處不在限量,在於訴求本身沒有制度位置。保健功效是列舉制,公告的項目裡沒有皮膚、保濕、美白這一類,所以以美容為訴求的產品沒有申請健康食品的途徑。成分端則要逐項查:膠原蛋白沒有專屬公告,但透明質酸鈉與穀胱甘肽各有一份,前者每日 80 毫克且分兩種來源、後者每日 250 毫克並須標警語。

本頁重點

  • 保健功效的 14 個項目裡沒有皮膚、美容、保濕這一類。口服美容成分沒有對應的申請途徑。
  • 本站收錄的相關健康食品許可 6 件,核准的功效是骨質保健、護肝、不易形成體脂肪,沒有一件是美容。
  • 膠原蛋白本身沒有專屬的食品原料使用限制公告,但同組的兩個成分有:透明質酸鈉與穀胱甘肽。
  • 透明質酸鈉走兩種原料:雞冠萃取物(含量 80% 以下)與流行鏈球菌發酵物(含量 87% 以上),每日使用量都是 80 毫克以下。
  • 穀胱甘肽每日食用限量 250 毫克,並須標示「對穀胱甘肽過敏者、孕婦、哺乳婦女及嬰幼兒應避免食用」的警語字樣。
  • 穀胱甘肽那條只涵蓋由圓酵母(Torula yeast)發酵製成者,其他來源要另行確認。

台灣法規狀態

逐成分查,三種情況都有

本站收錄的口服美容類成分依據
成分 每日限量 依據與附帶要求
膠原蛋白 未訂 本站收錄的條文中無專屬公告
透明質酸鈉(雞冠萃取物) 80 mg 以下 萃取物之透明質酸鈉含量為 80% 以下
透明質酸鈉(流行鏈球菌發酵物) 80 mg 以下 含量 87% 以上,並規定分子式與分子量範圍
穀胱甘肽(圓酵母發酵) 250 mg 須標示規定警語字樣

本表是配方討論用的整理,非法規全文。警語字樣依公告原文,不得改寫。

法規原文

公告訂定「食品原料『雞冠萃取物(含透明質酸鈉)』及『流行鏈球菌發酵物(含透明質酸鈉)』之使用限制」 (中華民國 106 年 7 月 13 日衛授食字第 1061300712 號公告)

(一)「雞冠萃取物(含透明質酸鈉)」:
1. 雞冠萃取物以雞冠為原料,經酵素水解,並以氯化鈉沉澱而得。
2. 雞冠萃取物之透明質酸鈉(Sodium hyaluronate)含量為 80% 以下。
3. 雞冠萃取物之每日使用量為 80 毫克以下。

(二)「流行鏈球菌發酵物(含透明質酸鈉)」:⋯⋯透明質酸鈉含量為 87% 以上; 分子式為 (C14H20NNaO11)n,n 為 200 至 10000,分子量為 8.02×10⁴ 至 4.01×10⁶; 每日使用量為 80 毫克以下。

這兩條是很典型的例子:同一個成分名,兩種來源,兩套規格。 雞冠來源管的是含量上限(80% 以下),發酵來源管的是含量下限(87% 以上)加分子量範圍。 換供應商時如果只核對「透明質酸鈉」四個字,會直接套錯那一份。 這類綁製程的公告在近年愈來愈多,見成分型態與規格

由圓酵母(Torula yeast)發酵製成之食品原料穀胱甘肽(Glutathion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18 日署授食字第 1001303138 號公告; 108 年 10 月 18 日衛授食字第 1081302650 號公告更新名稱、授權依據及內文用語)

二、供食品原料使用之由圓酵母(Torula yeast)發酵製成之穀胱甘肽,其每日食用限量為二百五十毫克。

三、使用由圓酵母發酵製成之穀胱甘肽作為原料之食品,應標示「對穀胱甘肽過敏者、孕婦、哺乳婦女及嬰幼兒應避免食用」之警語字樣。

真正的天花板在訴求這一層

市售產品統計

734 件國產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中出現此成分
6 件健康食品(小綠人)許可中出現此成分
5,435 件美國 DSLD 標籤中出現此成分

這些健康食品拿到的是哪些保健功效

核准的保健功效 件數
骨質保健 3
護肝 2
不易形成體脂肪 1

能印在包裝上的字句以許可證所載的核准宣稱為準,不能自行改寫。

美國市售標籤的標示劑量分布

取自 DSLD 標籤中標示的單位劑量(樣本 4449 筆,單位 mg):最低 0.5、中位數 100、最高 20000

美國市場的標示劑量,看的是國際配方帶落在哪裡,台灣可用劑量以本頁上方的添加限量為準。 資料來自 DSLD 官方完整資料庫 214,780 筆標籤中有標示數值與單位的品項。

保健功效只有這 14 項

健康食品的保健功效是列舉制。依《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 (114年7月3日衛授食字第1141301215號 公告),可申請的功效如下,其他使用類似詞句者亦同:

表裡沒有皮膚、美容、保濕、美白這一類。訴求落在列舉之外的產品, 在現行制度下沒有申請途徑,也就不會有小綠人。

資料證明了這件事

本站收錄的相關健康食品許可 6 件, 核准功效分布如下:

核准的保健功效 件數
骨質保健 3
護肝 2
不易形成體脂肪 1

骨質保健、護肝、不易形成體脂肪。沒有一件跟皮膚有關,因為列舉表裡沒有那一項。 這跟葉黃素的處境相同:成分在市場上很成熟, 但制度沒有給它一個可申請的功效項目。

對配方端的意思是:口服美容產品的合規風險幾乎都集中在文案,不在配方。 限量很寬(膠原蛋白甚至沒有數字),但能講的話很少。 提案時把這件事講在前面,比做完再改包裝便宜得多。

實際核准了哪些產品

本站收錄 6 件相關許可,依核可日期由新到舊列出前 6 件。字號帶「規」字的是走規格標準,沒有的是個案審查。

產品名稱許可證字號路徑核可日期申請商保健功效
金車補給園薑黃萃取物+GSH複方膠囊衛部健食字第A00393號個案審查2020/05/18金車股份有限公司護肝
GSH 顧甘肽膠囊衛部健食字第A00368號個案審查2019/01/22創百股份有限公司護肝
膠原糖胺粉Plus衛部健食字第A00318號個案審查2016/11/27普新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骨質保健
船井牛奶鈣魚膠原粉衛部健食字第A00295號個案審查2016/01/04船井生醫股份有限公司骨質保健
優青素膠原藤黃果膠囊衛部健食字第A00274號個案審查2015/05/14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不易形成體脂肪
大發里亞濃縮細粒衛部健食字第A00260號個案審查2014/08/05臻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骨質保健

灰色列為證況非「核可」者(已失效或經公告不得製造)。列在這裡是因為失效證同樣說明了這個品類的 歷史軌跡,但不能當作現行可用的依據。核准資料以主管機關查詢系統的即時狀態為準。

市場上這一類實際怎麼配

本站收錄的 DSLD 美國標籤中,含這一類成分的有 5,435 件。 同一張標籤上最常一起出現的其他成分:

共同出現的成分 產品數
Vitamin C 1,678
Zinc 1,037
Selenium 935
Manganese 841
Calcium 697
Biotin 682

維生素 C 排第一是這個品類的固定組合。要注意維生素 C 在台灣有自己的膠囊錠狀上限 (1,000 毫克,見綜合維他命的總表), 複方時要一起算。

美國市場的配方帶,看的是別人怎麼組,台灣可用劑量以上方各成分的公告為準。

常見錯誤

把小綠人排進口服美容產品的時程
列舉表裡沒有皮膚或美容這一項,沒有申請途徑。這不是預算或試驗設計的問題。
只核對「透明質酸鈉」就沿用 80 毫克
雞冠萃取物與流行鏈球菌發酵物是兩份不同的規格,一個管含量上限、一個管下限與分子量。 換來源就要換依據。
用非圓酵母來源的穀胱甘肽卻引那份公告
該公告的適用對象寫得很明確,其他製法要另行確認。
假設沒有限量就等於沒有限制
膠原蛋白沒有專屬公告,但成品仍要符合衛生標準與標示規定, 見衛生標準與污染物
把「不能宣稱」誤解成「不能做」
產品做得出來、也賣得掉,受限的是包裝與廣告上能寫什麼。 兩件事要分開講,客戶最常在這裡誤會。

延伸閱讀

參考法規

  1. 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衛授食字第1141301215號發布 2025/07/03
  2. 公告訂定「食品原料『雞冠萃取物(含透明質酸鈉)』及『流行鏈球菌發酵物(含透明質酸鈉)』之使用限制」衛授食字第1061300712號發布 2017/07/13
  3. 由圓酵母(Torula yeast)發酵製成之食品原料穀胱甘肽(Glutathion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衛授食字第1081302650號發布 2019/10/18
  4. 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列舉制的直接依據

以上為本站收錄且與本頁直接相關的法規。條文可能修正,引用前請至主管機關網站確認現行版本。

常見配方問題

口服美容產品可以申請小綠人嗎?
不能以美容或皮膚為訴求申請。保健功效是列舉制,公告的 14 個項目裡沒有皮膚、保濕、美白、抗皺這一類。本站收錄的相關許可 6 件,核准功效是骨質保健、護肝與不易形成體脂肪,也就是說那些產品是靠別的訴求拿到許可的。這跟葉黃素的情況一樣:表裡沒有眼睛,所以台灣沒有葉黃素的小綠人。
膠原蛋白有每日限量嗎?
本站收錄的法規條文中,膠原蛋白沒有專屬的食品原料使用限制公告,膠囊錠狀食品的添加限量表裡也沒有它。這代表限制落在別的地方:成品衛生標準、標示規定,以及產品整體的安全性。沒有數字不等於自由,只代表舉證責任回到配方端。
玻尿酸(透明質酸鈉)可以放多少?
每日使用量 80 毫克以下,但要先確認你用的是哪一種原料。公告分別界定了兩種:「雞冠萃取物(含透明質酸鈉)」以雞冠為原料經酵素水解並以氯化鈉沉澱而得,透明質酸鈉含量為 80% 以下;「流行鏈球菌發酵物(含透明質酸鈉)」使用不產生溶血毒素的流行鏈球菌培養後去除菌體製成,透明質酸鈉含量為 87% 以上,並規定分子量範圍。兩者的每日使用量都是 80 毫克以下。
穀胱甘肽要標警語嗎?
要。《由圓酵母(Torula yeast)發酵製成之食品原料穀胱甘肽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規定每日食用限量為 250 毫克,並要求使用該原料之食品應標示「對穀胱甘肽過敏者、孕婦、哺乳婦女及嬰幼兒應避免食用」之警語字樣。注意這份公告只涵蓋由圓酵母發酵製成者,換一種製法就要重新確認適用哪一份依據。
不能講美容,那文案還能寫什麼?
可以寫成分本身的事實(含量、來源、型態、分子量),可以寫產品的使用方式,但不能做保健功效宣稱,也不得涉及醫藥效能或誇張易生誤解的內容。本站的宣稱檢查規則與系統輸出用的是同一份,草擬階段就會標出越界的句子。實際文案仍應由法規或法務人員覆核。

這一類產品的合規風險集中在文案,不在配方。 配方工具會在草擬階段就把這些條文對上成分,並列出要人工確認的待查項。

資料來源與擷取日期

數字每日更新,引用請一併標註擷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