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眠成分的真相:保健功效列舉裡沒有睡眠,所以它們拿到的小綠人是護肝

助眠類配方在台灣有兩層各自獨立的限制。第一層是原料:GABA、芝麻素、磷脂醯絲胺酸各有一份使用限制公告,都以有效成分計算每日限量,而且多數同時管純度與製法。第二層是訴求:保健功效是列舉制,公告的項目裡沒有睡眠、舒壓、放鬆這一類,所以這些成分即使拿到健康食品許可,核准的功效也是別的項目,本站收錄的案例裡最常見的是護肝。

本頁重點

  • 保健功效的 14 個項目裡沒有睡眠、舒壓、放鬆這一類。市場上的助眠成分拿到的小綠人,功效欄寫的是別的東西。
  • 本站收錄的相關健康食品許可 9 件,其中 9 件的核准功效是護肝。這不是巧合,是列舉制的直接後果。
  • GABA:原料 γ-胺基丁酸含量不得低於 20%,每日食用限量以 GABA 計 100 毫克,並須標示規定警語。
  • 芝麻素:原料芝麻素含量不得低於 60%,每日食用限量以芝麻素計 15 毫克。
  • 磷脂醯絲胺酸:每日食用限量以磷脂醯絲胺酸計 500 毫克,該公告自 114 年 7 月 1 日生效。
  • 松果腺(體)乾燥粉末那條管的是原料裡的褪黑激素含量不得超過百萬分之二十,不是核准褪黑激素作為食品原料。

台灣法規狀態

四份公告,四種管法

本站收錄的助眠與放鬆類食品原料使用限制
原料 每日食用限量 純度/規格 其他
γ-胺基丁酸(GABA) 100 mg(以 GABA 計) 含量不得低於 20% 界定發酵菌種;須標示規定警語
芝麻素 15 mg(以芝麻素計) 含量不得低於 60% 界定製法為榨油及酒精萃取等純化步驟
磷脂醯絲胺酸 500 mg 未訂純度下限 界定製法;公告自 114 年 7 月 1 日生效
松果腺(體)乾燥粉末 未訂 褪黑激素含量不得超過 20 ppm 限牛羊豬腦內松果腺乾燥製得,不得以萃取處理

本表是配方討論用的整理,非法規全文。警語字樣依公告原文,不得改寫。

法規原文

食品原料芝麻素(Sesamin)之使用限制(中華民國 113 年 7 月 11 日衛授食字第 1131301534 號公告)

二、本規定所定芝麻素(Sesamin)原料,係由芝麻經榨油及酒精萃取等純化步驟製得。

三、前點製得之芝麻素原料,其芝麻素之含量,不得低於百分之六十。其每日食用限量,以芝麻素計為十五毫克。

以微生物發酵製取之食品原料 γ-胺基丁酸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中華民國 114 年 2 月 13 日衛授食字第 1131303496 號公告,除第四點自 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外,其餘自發布日生效)

三、前點製得之 γ-胺基丁酸原料,其 γ-胺基丁酸之含量,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 其每日食用限量,以 γ-胺基丁酸計為一百毫克。

四、使用本規定所定之 γ-胺基丁酸作為原料之食品,應標示「使用本產品應避免同時飲酒或服用降血壓、鎮靜及癲癇等藥物;孕婦、授乳者、嬰幼兒,須諮詢醫師方可使用」之警語字樣。

GABA 那份公告的生效日要看清楚:警語那一點(第四點)晚一年才生效,其餘規定自發布日起算。 公告裡出現兩個日期時,通常就是這種分段生效。

訴求這一層才是真正的天花板

前面四份公告解決的是「可以放多少」。但這一類產品真正卡住的是「可以說什麼」。

市售產品統計

136 件國產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中出現此成分
9 件健康食品(小綠人)許可中出現此成分
2,458 件美國 DSLD 標籤中出現此成分

這些健康食品拿到的是哪些保健功效

核准的保健功效 件數
護肝 8
護肝, 輔助調節血壓 1

能印在包裝上的字句以許可證所載的核准宣稱為準,不能自行改寫。

美國市售標籤的標示劑量分布

取自 DSLD 標籤中標示的單位劑量(樣本 2441 筆,單位 mg):最低 1、中位數 100、最高 3000

美國市場的標示劑量,看的是國際配方帶落在哪裡,台灣可用劑量以本頁上方的添加限量為準。 資料來自 DSLD 官方完整資料庫 214,780 筆標籤中有標示數值與單位的品項。

保健功效只有這 14 項

健康食品的保健功效是列舉制。依《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 (114年7月3日衛授食字第1141301215號 公告),可申請的功效如下,其他使用類似詞句者亦同:

表裡沒有睡眠、舒壓、放鬆這一類。訴求落在列舉之外的產品, 在現行制度下沒有申請途徑,也就不會有小綠人。

資料證明了這件事

本站收錄的相關健康食品許可 9 件, 核准功效的分布是這樣的:

核准的保健功效 件數
護肝 8
護肝, 輔助調節血壓 1

沒有一件是睡眠相關。市場上以芝麻素為主打、包裝與廣告都指向睡眠的知名產品, 許可證上寫的是護肝。這不是廠商取巧,是列舉制底下唯一能走的路: 成分做得到什麼是一回事,制度承認哪些項目是另一回事。

對配方端的意思是:接案時要先把客戶的訴求對回這 14 項。 對不上就別把小綠人排進時程,那不是預算或試驗設計的問題,是根本沒有申請途徑。 相關判斷見健康食品申請路徑

實際核准了哪些產品

本站收錄 9 件相關許可,依核可日期由新到舊列出前 8 件。字號帶「規」字的是走規格標準,沒有的是個案審查。

產品名稱許可證字號路徑核可日期申請商保健功效
金肽康五味子錠衛部健食字第A00464號個案審查2025/08/29德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護肝
威瑪舒培薑黃養護錠衛部健食字第A00453號個案審查2024/08/07台灣綠金家園有限公司護肝
枳椇子朝鮮薊複方錠衛部健食字第A00441號個案審查2023/05/09上浤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護肝
三得利 芝麻明EX 膠囊衛部健食字第A00406號個案審查2021/03/26新加坡商三得利健益亞太股份有限公司護肝
金肽康五味子錠衛部健食字第A00385號個案審查2019/12/16德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護肝
葡眾樟芝菌絲體生技營養飲品衛部健食字第A00371號個案審查2019/04/17葡萄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護肝
枕無憂極萃50芝麻膠囊衛部健食字第A00286號個案審查2015/11/23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護肝
葡萄王樟芝王菌絲體膠囊衛署健食字第A00182號個案審查2010/06/18葡萄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護肝, 輔助調節血壓

灰色列為證況非「核可」者(已失效或經公告不得製造)。列在這裡是因為失效證同樣說明了這個品類的 歷史軌跡,但不能當作現行可用的依據。核准資料以主管機關查詢系統的即時狀態為準。

市場上這幾個成分實際怎麼配

本站收錄的 DSLD 美國標籤中,含這幾個成分的有 2,458 件。 同一張標籤上最常一起出現的其他成分:

共同出現的成分 產品數
Magnesium 562
L-Theanine(Theanine) 482
Vitamin B6 437
Vitamin B12 395
Melatonin 287
Inositol 267

名單裡出現的成分不代表台灣可用。美國的膳食補充品制度不採前置的原料使用限制, 台灣則是逐原料公告,沒有公告的原料要另行確認可用性。這張表看的是別人怎麼組,不是可以照抄什麼。

常見錯誤

用萃取物的重量對比 15 毫克或 100 毫克
這幾條都是以有效成分計。芝麻素原料的純度下限是 60%、GABA 是 20%, 用原料粉重比對會嚴重高估自己還有多少空間。折算方式見 成分型態與規格
把小綠人當成助眠訴求的背書
許可證上的核准功效寫的是護肝或別的項目。把標章跟包裝上的睡眠訴求擺在一起, 容易被認定為使消費者誤解核准範圍。
漏掉 GABA 的警語,或自行改寫
公告要求的是特定字樣,字樣不得改寫。包裝版面要預留位置。
引用磷脂醯絲胺酸那條時只看公告日
公告日 113 年 7 月 11 日、生效日 114 年 7 月 1 日,兩個日期不同。
把松果腺體那條讀成「褪黑激素可以用」
那條限制的是該原料裡褪黑激素的殘留上限(20 ppm),並限定製法不得以萃取處理。 它沒有核准褪黑激素作為食品原料。

延伸閱讀

參考法規

  1. 以微生物發酵製取之食品原料γ-胺基丁酸(γ-Aminobutyric Acid)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衛授食字第1131303496號發布 2025/02/13
  2. 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衛授食字第1141301215號發布 2025/07/03
  3. 食品原料松果腺(體)乾燥粉末之使用限制衛授食字第1131301534號發布 2024/07/11
  4. 食品原料磷脂醯絲胺酸(Phosphatidylserine)之使用限制(自114年7月1日生效)衛授食字第1131301535號發布 2024/07/11
  5. 食品原料芝麻素(Sesamin)之使用限制衛授食字第1131301534號發布 2024/07/11
  6.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食品原料使用限制的授權依據

以上為本站收錄且與本頁直接相關的法規。條文可能修正,引用前請至主管機關網站確認現行版本。

常見配方問題

助眠產品可以申請小綠人嗎?
不能以助眠為訴求申請。保健功效是列舉制,公告的 14 個項目裡沒有睡眠、舒壓或放鬆這一類。本站收錄的相關許可 9 件中有 9 件的核准功效是護肝,包含市場上以芝麻素為主打的知名產品。也就是說產品可以有小綠人,但那張標章對應的功效跟消費者以為的訴求不是同一件事,文案不能把兩者混著寫。
GABA 每天可以放多少?
每日食用限量以 γ-胺基丁酸計為 100 毫克。要注意公告同時管純度:原料的 γ-胺基丁酸含量不得低於 20%,而且界定了製法(乳酸菌 Lactobacillus hilgardii 或 Lactobacillus brevis,以可供食品使用之原料或准用之食品添加物作為培養基成分,經發酵、純化處理製得)。換一家供應商若製法不同,適用性要重新確認。此外使用 GABA 作為原料的食品應標示規定的警語字樣,字樣不得改寫。
芝麻素的 15 毫克很低,是不是抄錯?
沒有抄錯。《食品原料芝麻素之使用限制》規定原料係由芝麻經榨油及酒精萃取等純化步驟製得,其芝麻素之含量不得低於百分之六十,每日食用限量以芝麻素計為十五毫克。這是以有效成分計的數字,不是芝麻萃取物的重量。純度 60% 的原料,要提供 15 毫克芝麻素需要 25 毫克原料。
磷脂醯絲胺酸那條公告什麼時候生效?
113 年 7 月 11 日公告、自 114 年 7 月 1 日生效,每日食用限量以磷脂醯絲胺酸計為 500 毫克,原料係由黃豆製得之卵磷脂添加絲胺酸後經酵素反應製得。公告另訂國產產品之製造日期或進口產品之輸入日期在生效前者,得繼續販賣至其有效日期屆至為止。引用時要注意生效日與公告日不同。
褪黑激素可以放進配方嗎?
本站收錄的法規條文中,與褪黑激素直接相關的只有《食品原料松果腺(體)乾燥粉末之使用限制》,它規定該原料的褪黑激素含量不得超過百萬分之二十,並要求原料係由牛、羊及豬之腦內松果腺(體)經乾燥製得、過程中不得以萃取處理。這是對某一項原料的限制,不是核准褪黑激素本身作為食品原料。要確認褪黑激素的可用性,須另向主管機關查證,本站不做推論。
美國的助眠產品都放褪黑激素,台灣照抄會怎樣?
本站收錄的 DSLD 標籤中,與這幾個成分共同出現的名單裡確實有 Melatonin,那反映的是美國市場的配方習慣。兩地的管理方式不同,美國的膳食補充品制度不採前置的原料使用限制,台灣則是逐原料公告。照抄國外配方在台灣可能落在完全沒有依據的位置,比超量更麻煩。

這一類配方最大的風險不在劑量,在於行銷想講的話沒有對應的功效項目。 配方工具會在草擬階段就把這些條文對上成分,並列出要人工確認的待查項。

資料來源與擷取日期

數字每日更新,引用請一併標註擷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