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小綠人)申請:先確認你走哪一條路

健康食品許可有兩條路:規格標準(產品規格符合公告標準即可申請,不必逐案提功效試驗)與 個案審查(自行提出安全性與功效性試驗資料)。 走哪一條由成分決定:目前訂有規格標準的品項只有魚油與紅麴,其餘一律個案審查。

兩條路徑的差別

規格標準 個案審查
適用 魚油、紅麴 其餘所有品項
核心要求 產品規格符合公告標準 自備安全性與功效性試驗資料
功效範圍 規格標準所對應的功效 申請並經審查認定的功效
研發投入 集中在規格達標與檢驗 包含試驗設計與執行
配方變更 仍須符合規格 可能須重新送審

實際核准的分布

在本站收錄的 565 件健康食品許可中, 絕大多數是以個案審查取得,走規格標準的是少數。 這個比例說明了一件事:對多數品項來說,要拿小綠人得先編一筆研發預算。

保健功效是列舉制

保健功效不能自己定義,只能從已認定的項目中申請。 實際核准的功效集中在調節血脂、胃腸功能改善、免疫調節、護肝、骨質保健、輔助調整過敏體質等項目。 不在列舉中的訴求沒有申請途徑。葉黃素常見的眼睛相關訴求就是這樣, 在現行制度下沒有對應的功效項目可申請,這是為什麼市面上找不到葉黃素的小綠人產品。

配方階段就要決定的三件事

  1. 主成分有沒有規格標準。有的話,配方就要往規格靠 (例如魚油的純度區間與單一配方要求);沒有就要準備試驗。
  2. 目標功效在不在列舉中。不在的話,這個產品從一開始就不該以小綠人為目標, 應該改走一般食品並管好文案。
  3. 配方的變更彈性。個案審查的許可綁配方, 若產品未來預期會調整規格,要把重新送審的成本先算進去。

常見問題

健康食品跟一般保健食品差在哪?
「健康食品」在台灣是法律名詞,指依健康食品管理法取得許可、可標示小綠人並宣稱特定保健功效的產品。沒有取得許可的產品不能自稱健康食品,也不能做保健功效宣稱。這是名稱管制。
規格標準和個案審查怎麼選?
看品項。訂有規格標準的品項(目前為魚油、紅麴)產品規格符合公告標準即可申請;其餘品項一律走個案審查,須自行提出安全性與功效性試驗資料。由你的主成分決定。
保健功效可以自己定義嗎?
不行。保健功效是列舉制,只能從已認定的功效項目中申請。本站統計實際核准的功效集中在調節血脂、胃腸功能改善、免疫調節、護肝、骨質保健等項目;不在列舉中的訴求(例如護眼、美白)沒有申請途徑。
拿到許可之後改配方會怎樣?
個案審查的許可綁在送審的那個配方上。變更配方、劑型或製程可能需要重新送審,原本的功效資料不一定能沿用。這是為什麼配方階段就要把送件路徑一起決定。

不確定手上的配方走哪條路?

forme CRO 的配方工具會在草擬階段就標出每個成分的法規狀態, 並列出要人工確認的待查項,包含這個配方目前不符合哪一條規格標準。

資料來源與擷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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